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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攻防战:从一起清灰机侵权案看销售商的避雷指南

  [首段引入]

  在知识产权维权战役中,销售商往往成为首要打击目标。本文剖析一起标的额20万元的专利侵权纠纷,揭示商家如何通过「合法来源抗辩」实现责任切割,更警示行业从业者:疏忽供应链审查可能引发致命法律风险。

  [案情介绍]

  **攻防双方布局**

  - **原告金某**

  1. 持有「反向地面刨毛机」发明及实用新型双专利

  2. 通过跨省公证购买固定侵权证据(HQZ600型清灰机两台)

  3. 主张被告销售侵权产品,索赔20万元并请求销毁库存

  - **被告某公司**

  1. 辩称系代销某建筑机械厂产品

  2. 提交供货合同、发票等证明合法来源

  3. 质疑原告证据链完整性(公证瑕疵、函件名称不符)

  **三大争议焦点**

  1. 公证取证程序合法性(跨地域公证效力认定)

  2. 侵权主观故意判定(是否尽到合理审查义务)

  3. 赔偿计算依据(专利许可合同真实性核查)

  [判决结果]

  经法院调解达成「一撤一赔」和解方案:

  1. **侵权认定**:HQZ600型清灰机无法提供完整来源证明,担责

  2. **赔偿责任**:被告支付2.8万元补偿款(约为诉请金额14%)

  3. **程序终结**:原告撤诉并承诺不再追究

  [判决依据]

  法院实质审查聚焦三大法律要件:

  **1. 合法来源抗辩有效性**(《专利法》第70条)

  - 第一台清灰机:提交供货商营业执照、质检报告,完成举证

  - 第二台清灰机:缺失交易凭证,抗辩不成立

  **2. 公证证据采信规则**

  - 援引《公证程序规则》第13条,认定跨省公证程序违法

  - 但侵权产品实物与专利技术特征比对成立,保留核心事实认定

  **3. 损害赔偿计算基准**

  - 原告主张的20万元索赔因缺乏实际损失证明被否决

  - 参照同类案件判赔标准,结合被告经营规模酌定补偿

  [律师点评]

  **焦点一:销售商的三重防火墙建设**

  1. **事前审查**:留存供货方专利授权文件(至少形式审查)

  2. **事中留痕**:完善进货台账(合同、发票、物流单三证合一)

  3. **事后应对**:建立侵权产品紧急下架机制

  **焦点二:公证取证的三大禁区**

  1. **地域限制**:公证机构不得跨执业区域取证(本案突破点)

  2. **主体适格**: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委托公证

  3. **过程严谨**:需全程记录产品启封、封存过程

  **焦点三:和解策略的利弊权衡**

  - **利端**:

  - 避免判决书上网影响商誉

  - 节省后续诉讼成本(二审、执行程序)

  - **弊端**:

  - 可能诱发同类索赔

  - 丧失通过判决澄清不侵权的机会

  (注:本案启示:销售商应建立「专利侵权预警系统」,对新引入产品实施「专利检索—权属审查—留档备查」标准化流程,特别是在机械装备等专利密集型领域,更需构筑专业知识产权风控体系。)

  **结语**:专利维权已进入「精准打击」时代,商家作为产业链末端环节,既是权利人的首选突破口,也是最易防控的风险点。唯有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企业合规体系,方能在专利攻防战中立于不败之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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