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婚姻的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最为敏感的问题之一就是婚外情。当婚外情导致感情破裂,进而引发离婚时,财产如何分配往往成为争论的焦点。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宝山区律师,我将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际案例,为您详细解析婚外情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,助您在情感与理智之间找到平衡点。
#### 一、案情概要
1. **案件背景**
某夫妻结婚多年,因一方婚内出轨,导致双方感情破裂,最终决定协议离婚。然而,在财产分割问题上,双方产生了严重分歧。出轨方(被告)主张平均分割财产,而受害方(原告)则认为婚外情属于重大过错,要求在财产分割上对其予以照顾。
2. **争议焦点**
婚外情是否构成法定的重大过错情形?
如果构成,法院将如何判决财产分割比例?
#### 二、律师说法
1. **法律依据**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,“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”此外,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指出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- 重婚;
- 与他人同居;
- 实施家庭暴力;
- 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- 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2. **重大过错的认定**
婚外情是否达到“重婚”或“与他人同居”的程度,是判断其是否构成重大过错的关键。若出轨行为只是偶尔的婚外性行为,并未达到上述程度,则一般不视为重大过错。但在本案中,被告的行为已符合“与他人同居”的情形,因此应认定为存在重大过错。
3. **财产分割原则**
基于被告的重大过错,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,会遵循“照顾无过错方”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。具体而言,法院可能会酌情增加无过错方的份额,减少过错方的份额,但总体上仍会保持财产分割的公平性。
4. **精神损害赔偿**
除了物质上的财产分割外,无过错方还有权要求过错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。这不仅是对其精神痛苦的弥补,也是对过错方不道德行为的法律制裁。
#### 三、案例分析
以前述案例为例,原告作为无过错方,在提出离婚诉求的同时,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,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婚姻状况、过错程度、经济能力等因素,最终作出公正的判决。
#### 四、法律建议
面对婚外情导致的离婚纠纷,建议当事人保持冷静理性,积极收集证据以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。同时,咨询专业宝山区律师的意见也至关重要,他们能为您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支持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,也要关注自身的心理健康和情绪调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