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首段引入**
在涉众型经济犯罪中,诈骗数额超过"巨大"标准(10万元)的案件往往面临实刑判决。但杨某诈骗13万元成功获判缓刑的案例,揭示了"退赃退赔+修复性司法"的裁判转向。本文通过解构案件办理全流程,剖析"数额"与"情节"的二元评价体系,为经济犯罪案件的非监禁刑辩护提供创新路径。
**案情介绍**
**犯罪模式**:
杨某虚构其任职的**XX城建集团**具备某市政工程发包权,通过"三步走"实施诈骗:
1. **虚构工程**:伪造项目批文骗取梁某、毛某各5万元"保证金"(合计10万元)
2. **技术背书**:窃取公司图纸委托第三方制作预算书(形成虚假项目可行性报告)
3. **延伸收割**:以"挂靠资质"为由收取林某施工队3万元管理费
**关键时间节点**:
- 2020年3月:首笔诈骗款项到账
- 2020年5月:伪造预算书完成技术欺诈
- 2021年1月:资金链断裂案发
- 2021年3月:杨某主动投案并全额退赃
**特殊情节**:
- 赃款流向:85%用于偿还赌债,未进行资本增值
- 退赔方式:通过家属借款实现100%退赔
- 被害人态度:梁某、毛某出具书面谅解,林某未予追责
**判决结果**
**一审判决**:
- 认定诈骗罪成立,数额巨大
-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三年
- 并处罚金5000元
**司法程序**:
- 刑拘第37天成功取保候审
- 审查起诉阶段签署《认罪认罚具结书》
- 庭审中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至缓刑
**判决依据**
1. **修复性司法理念适用**
- 依据《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(试行)》第9条:
- 全额退赔(13万元)减少基准刑30%
- 取得部分谅解再减10%
- 创新适用"预缴罚金"机制,提前缴纳5000元罚金
2. **特殊从宽情节认定**
- **自首效力最大化**:
依据《刑法》第67条,结合投案时间(立案前)、退赔主动性,给予40%刑期缩减
- **社区矫正可行性**:
司法所社会调查显示杨某家庭监护条件完备,再犯风险指数低于阈值
3. **数额标准的动态解释**
- 援引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》第1条:
- 虽达"数额巨大"标准但贴近下限(13万/10万)
- 扣除未遂部分(后续拟诈骗30万未实施)
**律师点评**
**一、取保候审突破策略**
1. **黄金37天辩护**:
- 第7天提交《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》
- 第15天完成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书
- 第30天出具《社会危险性评估报告》
2. **证据反向锁定**:
- 通过银行流水切割"诈骗款"与"正常经济往来"
- 委托审计机构鉴定工程预算书真伪,削弱"非法占有故意"
**二、缓刑攻防要点**
1. **量刑情节阶梯式构建**:
- 基础刑(3-4年)→自首(减40%)→退赔(减40%)→谅解(减10%)→认罪认罚(减20%)
- 运用"同案类案检索报告"突破数额限制
2. **修复性方案设计**:
- 引入"企业合规考察":促使XX城建集团出具就业保障函
- 签订《社区服务承诺书》:承诺参与反诈宣传300小时
**三、类案启示**
1. **资金流向抗辩**:
- 区分"挥霍型"与"经营型"诈骗,前者可突破数额刚性约束
2. **谅解书效力升级**:
- 推动被害人参与庭审谅解(优于书面谅解)
- 构建"经济补偿+劳务补偿"双重修复机制
3. **电子证据运用**:
- 通过聊天记录时间戳反推"认识错误"持续时间
- 提取删除的通讯记录验证还款承诺
**结语**
杨某案打破了"数额巨大必判实刑"的思维定式,彰显"教育挽救"优先的司法理念。通过"退赃前置+合规承诺+社会修复"的组合策略,律师成功将重罪案件导入缓刑通道。建议经济犯罪当事人把握取保候审黄金期,构建"资金回流+被害人关系修复+社会评价重建"三位一体的辩护体系,让《刑法》第72条的缓刑制度真正成为重塑人生的法治桥梁。